扎兰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扎兰屯市集中检查整顿社会市面用 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扎兰屯市集中检查整顿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扎兰屯市集中检查整顿社会市面用文
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市面用文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以良好的形象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全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结合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检查整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促进我市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提升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并行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二、检查整顿范围
此次检查整顿的范围包括:公共服务行业、旅游景区(点)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用字蒙汉文并用情况,含地名牌、路名牌、门牌、站名牌、指示牌、宣传牌、标语、单位名称、商业店户名称、条幅、灯箱、广告牌、公章等。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蒙古语言文字工作,与目前开展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相结合,积极组织力量全面整治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行并用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完成管辖范围内的社会市面用文的综合治理整顿工作,具体分工为:
(一)交通局负责公路交通标记、汽车站牌、城区进出口指示牌等标识牌的蒙汉文并用治理整顿工作。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同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个体商户门牌、户外广告、服务行业的经营项目等牌匾的蒙汉文并用治理整顿工作。
(三)文体新广局负责城市街道文化宣传栏、广告栏、城市标语、公共文化活动等标识牌的蒙汉文并用治理整顿工作。
(四)旅游局负责对公用设施的名称、旅游景点等标示牌的蒙汉文并用治理整顿工作。
(五)民政局负责地名、界标等标示牌的蒙汉文并用治理整顿工作。
(六)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各类宣传的蒙汉双语翻译,各项重要活动的蒙汉双语翻译,各类重要会议的蒙汉双语翻译,社会市面用文的翻译、审核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面用文检查整顿工作的政策指导。
(七)各乡镇、街道负责为专项治理整顿提供必要的保障,随时掌握辖区内蒙汉文广告牌匾设置挂放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处理。
四、整顿时间和步骤
全市集中检查整顿工作从2017年7月1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止,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清查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7月30日)。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社会市面牌匾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基础信息,并制定详细的治理整顿方案。
(二)集中整顿阶段(2017年7月30日—2017年8月15日)。根据全面清查情况,分类推进,依法进行集中整顿。对于蒙汉文比例失调或制作、翻译错误的牌匾或标示牌,由直接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没有蒙文的牌匾或标示牌,由直接管理部门协同民族宗教事务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拒不改正,由民族宗教事务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对于牌匾或标示牌不符合要求,且不改正的,相关直接管理部门配合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令其改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8月15日—2017年9月10日)。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集中检查整顿完成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总结,于9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工作组对各部门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制作社会市面用文必须统一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翻译和设计小样的审核,再到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因未经审核而制作社会市面用文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由制作企业和商户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成立整顿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和整改,各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合力开展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局要积极组织协调各单位,对内蒙古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涉及的重点路线、活动场馆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宾馆等场所的蒙汉双语翻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同时,要指导相关部门做好庆祝活动蒙汉双语翻译审核工作。
(三)加强工作监督。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对蒙汉文并行并用工作进行督查,哪个环节出问题,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新闻单位要对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对于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中表现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曝光;电视台对没有规范使用蒙汉文的社会市面活动画面,不予以宣传报道。
附件:
扎兰屯市集中检查整顿社会市面用文
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包 颖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艳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彦明 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成 员:吴文军 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祁国军 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 舰 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宪忠 交通局局长
高广臣 民政局局长
于 萍 文体新广局局长
周 勇 旅游局局长
王佳贵 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彦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孟建华兼任。